关于开展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09 15:30:24 | 访问量: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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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外资助【2020】8号
各党组、各学院: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
一、具体内容:
1、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否存在拉选票、辅导员内定等现象;
2、各级评审小组中是否有获奖和受助的学生;
3、获奖及受助学生中班干部占比;
4、奖助学金发放后是否存在辅导员、班干部强行收取“好处费”等再分配现象。
二、材料报送:
1、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送资助办(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2、形成学院整改报告(须涵盖以上自查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送资助办。
3、时间要求:2021年1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认识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的恩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受助学生权益,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学校将依据学生投诉及学院自查情况对学院进行核查。
附件1:奖助学金自查自纠项目登记表
附件2:奖助学金自查自纠整改清单(经自查无问题的无需填写)
河北外国语学院国家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