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30 17:59:57 | 访问量: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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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组、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认定工作,现将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须为我校大二(含大二)以上在籍学生;国家助学金凡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均可申请。
二、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标准:
我校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比例进行评选。
国家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河北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河北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河北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河北外国语学院贫困认定管理办法”。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
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各党组、各二级学院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
四、材料上报要求:
各类奖助学金的材料上报要求,详见“2020年各项资助评选标准”文件夹中的相关要求。
五、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各类奖助学金材料上报时间及各时间节点要求,详见资助工作群“2020年各项资助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六、其他要求:
1、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党组、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到上报认真、及时。
2、各学院要本着阳光普照原则进行评选。
3、各类评奖结果进行学院公示时:⑴必须将学校国家资助管理办公室的邮箱及电话同时予以公布;⑵学院公示必须留有学院党组书记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为邮箱或电话,由学院党组书记自定。
学校国家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箱:hbwyzzb01@126.com
学校资助办公室电话:85237018
学校资助办联系人:于老师、谭老师
4、上报的各类奖助学金名单或汇总表中凡标有“银行卡号”一栏的,请务必由学生本人认真核对姓名及卡号等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5、各项奖助学金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6、各党组应加强各项资助评选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严肃资助工作开展前的贫困认定工作,严肃评审纪律,规范评选过程。
7、应严格按照资助办下达的各项资助工作档案整理要求做好资助档案规范工作。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28日